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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怎么样产生

www.jinmengkj.com 2025-08-09 劳动纠纷

薪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怎么样产生

1、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打造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赞同。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打造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2、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职员担任。

《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根据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职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打造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赞同。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打造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职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职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能超越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能由非本单位职员代理。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能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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