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合同构成要件是什么
1、无权处分合同构成要件是:
(1)处分人没法定或约定处分权;
(2)处分人以我们的名义推行处分行为;
(3)处分行为的标的为转移无权处分标的物的物权;
(4)其他条件。
2、法律依据:
(1)《中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获得处分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可以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出售的标的物,根据其规定。
(2)《中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出售给受叫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叫人获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叫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适当的价格出售;
(三)出售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无需登记的已经出货给受叫人。
受叫人依据前款规定获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获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合同法